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管理的二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主教学区设在哈尔滨。详细信息可登录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详见《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6月25日至2006年06月24日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1.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2.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